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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44人)

2019-05-06 15:02  |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教育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9年6月2日(周日)

  分2场,上下午各1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0:00—11:3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9年7月1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如:有小学语文教学经历、有2年及以上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经历等),须提供①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②佐证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在资格初审现场必须提供。

  佐证材料为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佐证材料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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