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郴州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16名)

2019郴州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16名)

2019-05-07 10:35  |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现公告如下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事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其余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指定官方网站: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上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8年5月9 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认定结果材料由报考人员提供)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6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9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汝城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3  共3页
标签: 湖南    医疗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