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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韶关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公告(71名)

2019-05-10 18:43  |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卫生强市、健康乐昌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储备,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71名(附件1)。

  二、引才对象

  (一)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五)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招聘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乐昌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引才程序

  引进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等环节。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电话:0751-5553250

  3.所需材料。

  (1)《乐昌市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书、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

  (3)2018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5月29日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4)者,必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的复印件等。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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