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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55名)

2019-05-20 18:13  |  喀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55名,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0日-5月30日,北京时间10:30-19:30,笔试时间:6月3日,北京时间11:00-13:00;面试时间:6月13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书记员55名。

  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0日-5月30日,北京时间10:30-19: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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