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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2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05-21 09:18  |  赤峰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并列的,优先考虑服务年限较长的大学生村官。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录用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由各旗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报考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1.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事业单位人员,由旗县区委组织部、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和编制手续。本次赤峰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招聘岗位实行组织分配原则,考生一经聘用需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首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首个聘期内不得调离苏木乡镇。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一)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审查等重要事项通知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定向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定向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68911

  监督举报电话:0476-8830177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0476-7232831

  巴林左旗委组织部:0476-7861434

  巴林右旗委组织部:0476-6216682

  林西县委组织部:0476-5355151

  克什克腾旗委组织部:0476-5225153

  翁牛特旗委组织部:0476-6360192

  喀喇沁旗委组织部:0476-3752790

  宁城县委组织部:0476-4237671

  敖汉旗委组织部:0476-4321197

  红山区委组织部:0476-8336683

  松山区委组织部:0476-8466889

  元宝山区委组织部:0476-3510656

  本简章由赤峰市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赤峰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赤峰市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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