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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工作通知(1100人)

2019-06-04 09:38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招募时间和程序

  (一)岗位征集(6月14日前)。各市(州)要督促所属县(区)在落实岗位时,结合辖区内2-3年后的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合理确定招募岗位及人数,确保“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在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中定向岗位招聘政策落地见效。招募计划、岗位确定后,各地需及时汇总整理,并填写《2019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于6月14日前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二)发布公告、宣传动员(6月21日-6月2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通过青海日报、青海新闻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各市(州)要通过本地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招募数量、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地区等信息,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2019年招募工作相关政策和情况。

  (三)组织招募(7月1日—8月3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派遣到岗等程序组织招募。

  1.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1日—7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5日。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按照提示要求完成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按照生源地报名。

  资格审查:各市(州)“三支一扶”办按照就近就地招募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对信息不完整、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州)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于7月27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组织考试(7月27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并派专人监督巡视。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招募笔试的考务工作。各市(州)招募笔试地点于7月3日前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笔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笔试成绩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公示。各市(州)根据招募进展情况安排面试、体检工作。经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向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州)要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信息不真实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对通过审核并拟招募的考生,各市(州)要将其《“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本市(州)《“三支一扶”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附件3)、本市(州)考生体检总体情况、体检发票(以县为单位统一开具)于8月25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考生体检表由各市(州)负责保管。

  (四)岗前培训(8月25日-8月30日)。各市(州)要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针对不同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差别化开展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对2019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组织参加不少于5日的全员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基层情况和工作内容,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五)派遣到岗(9月1日前)。各地特别是县(市、区、行委)“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一帮一”、“传帮带”等帮扶制度。要加强培养使用力度,各级行业主管要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相关主管部门可选任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有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积极参与开展网络扶贫工作,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9月1日前,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新招募人员到服务县(市、区、行委)报到。

  (六)上报情况(9月底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本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更新“三支一扶”人员信息数据,9月上旬上报拟招募人员基本信息,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更新,9月中旬前完成基本信息核校。9月底前将年度招募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聚集脱贫攻坚。各市(州)要聚力脱贫攻坚主战场,突出招募重点,招募名额主要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招募岗位重点向扶贫和支农类岗位倾斜,要对贫困程度深、帮扶力量弱的100个贫困村实施招募计划单列。

  (二)优化招募结构。各市(州)要结合精准扶贫、实施乡村振兴和本地区2—3年后事业单位缺编情况等实际需求,科学设置招募岗位和专业,优化招募人员结构。用于招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30%,招募面向本地困难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15%。同时,要向支教、支医岗位倾斜。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考试 、管理服务以及经费落实等工作,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971-8258105

  技术咨询:0971-8258577

  附件职位表这些可以在来源的文章中下载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docx

  2.“三支一扶”人员健康状况要求.docx

  3.“三支一扶”人员花名册.xls

  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协议.doc

  5. 贫困村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名额分配表.xls

  6. 社保卡申领及激活流程.docx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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