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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统计局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2019-06-10 16:48  |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项。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每个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有放弃者,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自治区统计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纸质版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3)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纸质版1式2份(附件4),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份,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指定时间内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可根据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五)面试

  1.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2.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面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7.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应以书面方式于面试前5日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8.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9.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10.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自治区统计局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统计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由自治区统计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和自治区统计局机关纪委是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监督电话:0991—8893921,8817090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与招聘工作相关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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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自治区统计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2019年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自治区统计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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