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7809人)

2019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7809人)

2019-06-11 10:27  |  贵州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在市(州)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毕业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毕业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二阶段岗位指标

  市(州)教育局须于7月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7月9日前须将本市(州)“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指标(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1日后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7月20-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所属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7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9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10个考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查看各地在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细则)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各市(州)招聘细则上查询,或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查询。面试须于8月11日前完成。

  5.体检

  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8月14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16日前完成。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各市(州)并及时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8月17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样式见附表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