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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岱山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公告(18人)

2019-06-20 17:44  |  岱山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岱山县渔农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岱山县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岱山县实施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岱山县计划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18人。其中小学全科教师7人,中学教师11人(其中高中语文、高中英语、高中地理和高中化学教师各1人、初中历史与社会3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各1人)。计划数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招生对象

  具有舟山二区二县户籍,当年报考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愿意接受并通过教育部门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用人要求的资格审核,有志于从事海岛中小学教育事业,并与岱山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三、定向培养招生院校

  1.小学全科教师由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2.中学学科中高中学科教师由浙江师范大学承担定向培养任务,初中学科教师由杭州师范大学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2019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中学学科教师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舟山二区二县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2019年岱山县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招生公告》。

  (2) 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3)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我县。县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协助相关承办培养院校适时组织进行师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网上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岱山教育网和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商同县人力社保局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6)录取与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县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相关高校与县教育局协同做好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确保培养质量。

  五、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县教育局将每年去承办院校现场了解定向委培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岱山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具体商定。

  六、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岱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和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服务期均不少于8年。

  本公告系招生前期宣传之用,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岱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4470603

  岱山县教育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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