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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黄山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公告(10人)

2019-06-25 15:37  |  黄山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黄山区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工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现就我区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为黄山区户籍,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为参加2019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黄山区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师范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止2019年8月31日,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区计划定向培养10名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8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2名。

初中起点 亳州学院(300名)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00名)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00名)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00名)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00名)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600名)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500名)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0名)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300名) 高中起点 安徽师范大学 (50名,其中文科34名,理科16名) 安庆师范大学 (150名,其中文科80名,理科70名) 合肥师范学院 (100名,其中文科50名,理科50名)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8 1 1 1 1 1 1 1   1 2 1 0 1 0 0 0

  三、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各学校要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中考(高考)提前批次志愿栏中填报2019年我区定向培养院校招生的小学教育专业,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00-27日17:00,填报地点设在各高考志愿填报点;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日-7月22日期间(具体时间以市招考办通知为准),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在各中考报名点。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1.发布面试公告。黄山区教育局将通过黄山区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教育局子栏目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对象及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其中,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在6月29日12时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在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具体网址如下:

  http://www.hsq.gov.cn/ServiceDomain/education

  2.组织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试结果。黄山区教育局在面试结束后将通过黄山区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教育局子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疑异后,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区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我区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我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区教育局将通过黄山区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公布2019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中考录取增设提前批次,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资格复审。按照培养院校要求,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院校报到。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培养院校组织对定向培养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培养院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该《协议书》正式生效,并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招生院校在学信平台要标注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类型。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处理。

  四、就业安排和履约管理

  (一)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区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黄山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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