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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70人备案编制人员简章

2019-07-03 14:47  |  长顺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根据中共长顺县委办公室 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党办发﹝2018﹞59号)的文件精神,经长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招聘备案编制人员7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70名,招聘职位详见《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4 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7月14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19年7月 15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县医院院区医技楼五楼大会议室。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是否调整或取消由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条件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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