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青岛李沧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28人)

2019青岛李沧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28人)

2019-08-09 14:56  |  李沧区委区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参加卫生类考试。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见公告。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予以公告。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备案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1.备案制工作人员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

  2.备案制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李沧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891698;

  监督电话:0532-876107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附件1:2019年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度李沧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12  共2页
标签: 医疗    医院    山东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