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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州第三人民医院招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30人)

2019-08-13 17:30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泰州第三人民医院招备案制工作人员30人,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 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泰州市高港区春港东路98号医技楼4楼),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8号上午9:00,考试地点:医院后勤楼五楼;笔试内容:所报专业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更多泰州医院招聘信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0人。具体岗位、人数、待遇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至2001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 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泰州市高港区春港东路98号医技楼4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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