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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481人)

2019-08-14 10:15  |  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审查的人员,请于2019年9月4日9:00—9月7日9:15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卫健委统一时间组织考试。拟定于2019年9月7日上午9:00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医学类基础知识。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成绩公布与笔试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公示。考生可从9月16日起在周口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审核。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8日至10月16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登记表到所报考县(市、区)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4、面试。面试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联合本地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组织,满分为100分。拟聘用人员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2,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场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十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取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履约要求

  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拟录用人员须与录用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签订合同、结果备案、办理录用手续须按照豫政办[2014]161号、豫卫发[2015]2号和豫卫发[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94-8355598

  咨询电话:周口市卫健委 0394—8224421

  项城市卫健委 0394—4329866

  扶沟县卫健委 0394—7719633

  西华县卫健委 0394—7731380

  商水县卫健委 0394—5441629

  太康县卫健委 0394—6821527

  郸城县卫健委 0394—3200156

  淮阳县卫健委 0394—2687127

  沈丘县卫健委 0394—5100968

  鹿邑县卫健委 0394—7973993

  东新区卫健委 0394—7735602

  附件:2019年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及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周口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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