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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平桥区监察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3名)

2019-08-14 19:48  |  平桥新闻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河南信阳市平桥区监察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43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平桥区纪委监委(平西路教体局9楼901房间,电话:3800896)。笔试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更多最新河南公遴选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平桥区监察体制和派驻机构全覆盖两项改革,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选聘)区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面向全区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务员23名;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二、报名范围

  全区财政全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3、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选调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日;

  6、根据工作需要,被录(聘)用人员将分配至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被录(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体职位条件详见《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

  4、在职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录用后与区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不得转任的。

  四、选调(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选聘)通过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ypingqiao.gov.cn)及清风平桥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纪委监委(平西路教体局9楼901房间,电话:3800896)。

  2、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公务员登记备案表》(须加盖有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印章)、近3年《年度考核表》(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清风平桥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名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选聘)人数(所核减职位数额调整到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公开选调(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开选调(选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选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清风平桥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9月7日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选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清风平桥微信公众号公布。

  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9月6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清风平桥微信公众号公布。

  4、本次选调(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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