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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鹤壁市事业单位招聘261人公告

2019-09-03 08:36  |  鹤壁人事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鹤壁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1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有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5日8:00至9月9日8:00(9月7日,9月8日正常工作)。

  1.提交报名申请

  (1)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9年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5日8:00至9月9日17:00期间登录鹤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9月5日8:00至9月9日11: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9月9日11:00后,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网上报名成功的,本人于9月9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淇滨区黎阳路229号)1307房间现场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9月5日8:00至2019年9月9日18:00期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须于9月5日9:00至9月9日16:30须携带相关证明到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7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19年9月13日8:00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9年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核减相应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该岗位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应聘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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