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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291人)

2019-09-13 14:42  |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内蒙古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1291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时至9月20日17:00时。笔试科目《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1:00时。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

  全区法院系统计划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共计1291人,其中,蒙汉兼通职位190人。

  “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审判工作;

  4. 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01年9月12日之前出生,1983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参加2019年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并已被聘用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聘用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直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时至9月20日17:00时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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