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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面向北京大学选调生招聘考试公告

2019-09-18 13:47  |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综合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员,由省委组织部在四川组工网“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专栏(http://www.gcdr.gov.cn)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分批组织参加上挂下派,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可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四川组工网“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专栏(http://www.gcdr.gov.cn)公告。

  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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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指南

  市(州)选调职位表

  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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