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商丘永城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40名)
七、聘用与管理
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经体检和政审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聘用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人员分别由永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特巡警大队、警犬训练基地管理使用。
八、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十、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二)此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张思叶 19803707007
永城市公安局政治处 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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