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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1名)

2019-09-20 14:32  |  互联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前身系山西省汾阳高级护理学校,由美国基督教华北公理会于1923年创办。学校坐落于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的千年古城汾阳市,占地面积33.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68万平方米。现有12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8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其中护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专业和重点扶持学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与天津医科大学检验学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合作办学。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88人(含附属医院),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9人,博士、硕士241人,山西省教学名师6人,硕士生导师29人,在校学生近9000人。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2017、2018、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20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 9月 20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 9月 20 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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