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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枣庄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80人)

2019-09-23 19:31  |  枣庄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1、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地点: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承诺书。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在《诚信承诺书》中,本人签名按手印。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请提前到各级人民银行开具,留存原件一份;

  (5)退出现役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8)各项专业技能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0日 09:00—10月12日 16:00

  打印时间:2019 年10月10日10:00—10月13日07: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体能测评考务费每人4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结束后,对体能达标的应聘人数少于聘用计划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的成绩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成绩并列的,再按10米×4往返跑成绩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五、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与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配发服装,缴纳“五险一金”,工资不低于203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庄市公安局、枣庄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

  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8528、0632--3658525

  枣庄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0632--3325233、0632--3081679

  网上报名入口链接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点击查看原文: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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