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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128人)

2019-09-29 09:28  |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10月14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15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10月15日12时起改报名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使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除外护理本科)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 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护理本科岗位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没有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优先录取。

  (三)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医院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咨询电话:024-2296-3382

  纪检监督电话: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纪委 024-2296-3441(仅供投诉举报,考生咨询请勿拨打纪检监督电话,以免影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市卫健委:024-23412561

  附件:《2019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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