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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268人)

2019-11-01 10:26  |  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四、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6、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方案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6-8331740;

  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6—8332636。

  附件:

  1.《赤峰市2019年事业单位普通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赤峰市2019年乡镇(苏木)事业单位基层(锻炼)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考务费减免表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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