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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1人)

2019-11-05 16:16  |  郓城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年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9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71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和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7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09:00—11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00—11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cnyc.gov.cn/(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00—11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11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郓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1月17日16:00前及时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30-7620015)。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11月27日09:00-11月30日0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9年11月16日(09:00-11:30, 14:30-17:00)到县人社局办公楼50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资格审查

  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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