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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大学招聘机关工作人员18人公告

2019-11-08 14:58  |  海南大学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聘用。

  (八)递补说明

  招聘过程中,若出现面试人选因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与心理测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通过、考试各环节入围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情况,空缺的名额,可从本次招聘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规定的成绩排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入招聘的后续环节,最后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

  (九)考试差旅支持

  1.外省面试人选学校可统一按财务规定额度据实报销来校考试的往返车船交通费、与不超过2天住宿费。(于面试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正规票据)

  2.外省笔试人员可保留来校笔试的差旅票据,如最终录用,可于正式报到后按财务规定额度据实报销来校考试的往返车船交通费、与不超过2天住宿费。(于报到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正规票据)

  3.如乘坐飞机,根据行程单参照同程可报销的车船票价限额报销。

  附件

  1.海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海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党员证明模板

  海南大学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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