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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2019-11-20 13:05  |  纳雍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八楼(8-1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照片4张;

  4.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八、考试程序

  此次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3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2月2日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4日

  面试地点:纳雍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

  测试时间:2019年12月5日

  测试地点:纳雍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100名体检对象。若遇末位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体检费用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十、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招聘资格,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政审。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 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受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不满3年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品行不好,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十一、招聘及管理

  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招聘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二个月,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送人社部门备案。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警务辅助人员经常有被解聘和流失的现象,今后凡有被解聘和流失的由县公安局按程序自行补足,送人社部门备案。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7—3530169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纳雍县公安局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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