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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巴州公安局、塔里木公安局招聘工作人员179名公告

2019-11-23 14:58  |  http://www.xjbz.gov.cn/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录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小数点四舍五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原件;

  (2)内地援巴州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巴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驻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或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在巴州公安机关从事辅警聘用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原件;

  (6)在巴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计划巴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的证明原件;

  (7)在巴州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证明原件;

  (8)在巴州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证明原件;

  (9)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州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附件3)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巴州公安局职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享受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塔里木公安局职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与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0996-203059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巴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96- 2610256

  附件:

  1.《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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