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广东广州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编制人员11人公告

2019广东广州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编制人员11人公告

2019-11-26 16:11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

  2.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人数达不到1:5的招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3)。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供A4规格复印件,并按附件3的材料顺序排列。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6.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4.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比较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最后一道题目答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

  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请妥善保管。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或体检,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二)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在体检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五)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试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20-83302213;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咨询电话:020-83588256;监督电话:020-83124024。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6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