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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信阳罗山县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26人公告

2019-12-10 17:02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信阳罗山县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26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2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我县面向社会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县直事业单位人员26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罗山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大专28周岁及以下;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日。

5、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

8、户籍要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下情况视为信阳户籍:(1)信阳户籍(含八县两区);(2)夫妻双方一方为信阳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信阳户籍;(3)考生父母为信阳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信阳户籍。 具体要求详见《罗山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被罗山县录用的特岗教师、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费用: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4、报名方法及要求: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⑤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日。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19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下载打印。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5、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但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专业科目)

(1)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8:30-10:00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闭卷考试。

(5)加分条件。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罗山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罗山籍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12月23日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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