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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523人公告

2019-12-13 14:11  |  陕西法院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年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523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法院检察院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全省104个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陕西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23名。各法院招聘职位、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8年7月以前在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现为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已确定职务等级的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7.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点击“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hhqr.com/)或“陕西法院网”(网址:http://sx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也可关注陕西红海人力公众号SXHHQR2006进行查询,公告下方附件查阅《陕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如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或向相关招聘法院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29-89558248、8955824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029-85558750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平台设在“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sxhhqr.com/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

  1.注册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将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报名信息(带“*”符号的为必填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要求:像素不低于295×413,jpg格式,大于30kb,照片清晰,禁止缩放或小照片放大使用,凡有景物背景的照片系统均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报考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所填报信息将无法更改。

  (4)报考人员确定报考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本次招聘设网上资格初审环节,资格复审环节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12-36小时内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初审通过者,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报考人员缴纳费用时请务必备注个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后4位,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缴费成功后,可在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招聘职位调整

  因报考人数与所聘法院拟聘用人数之比未形成竞争性差额的,将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相应裁减拟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取消该法院职位的招聘。凡已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中进行公示,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名费将予30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已报名成功人员则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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