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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贵安综合保税区招聘编制外聘用制协勤人员19名公告

2019-12-13 15:47  |  贵安综合保税区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体检、政审

  1.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共2工作日)

  2.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者需在面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2工作日内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政证明、已婚者到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

  (七)体检报告、政审证明资料审查

  1.时间:2020年1月10日09:30--16:30

  2.地点: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A203办公室。

  3.所需资料: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对应聘者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1份;公安机关对应聘者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政审证明原件1份;计生部门对已婚者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原件1份。

  4.若因被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限提供体检报告、政审证明、计生证明,将自动取消拟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

  5.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将作为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将在贵安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1.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共3天)

  2.地点:http://www.gaxq.gov.cn/--网站首页--贵安公告--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协勤人员聘工人员名单公示(第4号)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时间:2020年2月10日9:00--17:00

  2.地点:贵安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A707办公室。

  3.公示期结束,用人单位采取派遣制的方式,与贵州兴黔人力公司签订合同,两日内到岗工作,试用期2个月。被聘用人员如与前工作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需在与兴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之前存在的聘用关系,未解除聘用关系导致的一切责任,由被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4.若拟聘用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将自动取消录用资格,用人单位可在候补名单中择优补录。

  四、人员管理、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被招聘对象的管理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聘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薪酬待遇

  1.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贵安综合保税区聘用窗口聘用人员薪酬规定执行。

  2.月薪酬构成为:基本报酬(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月绩效考核报酬(700元/月<根据单位对个人考核结果执行>)+月窗口服务补贴(300元/月)+月就餐补助(860元/月)

  3.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兴黔公司按有关规定缴纳。

  4.其他报酬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121570。地址:贵安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A206办公室)。

  附件1:贵安综合保税区招聘聘用制协勤人员报名条件表.xlsx

  附件2:贵安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协勤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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