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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南京浦口区招聘备案制人员17人公告

2019-12-18 10:52  |  浦口区中心医院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面试(含专业测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数量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含专业测试)人选。因考生个人放弃面试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含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开发布,并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含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含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明确的为准

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各项成绩占比以及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各项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浦口区政府网、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网、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浦口区卫健委、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备案后,由浦口区中心医院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明确双方相关权利和义务,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025-58532916 025-58189588

(二)监督电话:

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8881069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本次招聘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信息表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

江苏力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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