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政府招聘购买服务人员61名公告

2019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政府招聘购买服务人员61名公告

2019-12-18 16:36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式,为百分制。

  (二)开考比例确定

  本次招考开考比例1:2,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调整比例或降低招聘人数。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统一面试方式。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试具体时间以短信、电话、乌海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乌海人才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请考生随时关注乌海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乌海人才网 。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及录用

  (一)政审和考察

  1、政审。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政审和考察人选,由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由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用工单位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二)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乌海招聘信息网公众号或乌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招聘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2、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履行入职手续,与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 人员管理和薪资待遇

  1、录用人员无政府编制,录用上岗后与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172元/月(税后薪资),参加社会保险。

  3、录用合格上岗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由实际用工单位与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体检、考察以及主动放弃上岗机会而出现空缺名额的,将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乌海人才网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15147428377 举报电话:0473-2017718

  附件:海南区政府购买岗位(综合岗)

  乌海市海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