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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拔工作人员26名公告

2019-12-26 09:01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类别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考录单位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由考录单位组织实施,分别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材料,据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材料。

  3.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岗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政治审查;

  4.进入单位方式和取得现身份存疑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人员确定、岗位选择和公示

  (一)人员确定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二)岗位选择

  1.拟录用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考录单位(只有一次选择权)。

  2.拟录用人选自愿放弃选择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选不符合待选岗位设置条件时,则视为落选。

  4.某岗位类别出现空缺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1.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分别在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和拟录用人选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其职务)。试用期满合格的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一)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国家保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专用通信局,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在选拔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拔资格。

  (三)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考务咨询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0478)8655578 8655615

  监督举报电话: (0478)12380 8773590 8765335

  开通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岗位目录表

  附件2: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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