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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面向社会招聘50人公告

2020-07-11 15:51  |  宝清先锋微信公众号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面向社会招聘5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7月2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助力宝清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宝清发展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高学历人才50名。根据报名情况和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实际需求情况,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②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

  ③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并转递本人档案;

  ④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海内外普通高校研究院生,国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学习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宝清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宝清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到宝清就业发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关注宝清先锋、微看宝清微信公众号下载《宝清县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发送到招聘邮箱bqxrcb@163.com,报名人员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17:00期间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将在宝清先锋、微看宝清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8项材料:

  ①《宝清县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⑥获得的各类奖项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同版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

  ⑧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请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本次招聘不限专业,录用人选最终确定后,根据全县岗位需求和人才专业进行统一分配。

  ③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④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时,通过面试的考生全部进入政治审查环节;报名人数高于招聘人数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确定政治审查人选。

  (二)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及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政治审查人选,政治审查不合格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和政治审查情况(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宝清先锋、微看宝清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5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因个人原因,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敬请关注宝清先锋、微看宝清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宝清县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告由宝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中共宝清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469)6195716

  附件:宝清县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宝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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