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申论热点:司法不能听任地方化
2014-03-27 18:06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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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辖改革与法制统一的关系
记者: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制统一,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所必须的。您认为,改革司法管辖制度与维护法制统一有联系吗?
卓泽渊:在当今世界,不论一个主权国家是什么结构形式,法制统一都是必然要求。
没有法制的统一,就没有国家的统一性。中国领土辽阔, 56个民族,又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语言和习俗也有差异。这样的国情,必须保持并维护法制的统一。
法制统一必须表现为司法的统一。法制统一首先是立法及其制度意义上的统一,才能演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统一。从立法上的制度统一到现实中的法制统一,应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桥梁,这个桥梁就是司法。如果我们听任司法的地方化发展,法制统一性必将因此而受到严重削弱,甚至演化为法律上的地方割据。司法的统一,是法制统一的生动展现和具体实践。离开司法统一,谈法制统一便形同无本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