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保障房可租可售还要可监可控
2014-04-01 17:54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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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这个“5年为期”版本,与新加坡组屋政策如出一辙:“所买组屋5年内不许转让”、“买满5年后(后调整为30个月),才可以在公共市场上转让”等等。新加坡确实用这些前置条件打消了一些民众通过组屋牟利的念头。紧要的问题是,异体植入如何避免“排异反应”?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巨大利益差——因它的价格往往是同地段、同面积商品房的几分之一,一套房价格差上百万都有可能——保障分配的公平性确实不易。过往的经适房分配屡屡出现弄虚作假、骗购现象,充分说明这一点。虽然“意见稿”对保障房买卖设了两个“5年”:租够5年、买够5年。但即使有10年“冷冻期”,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语境下,其收益也远远高于存款或其它投资。如果这一过程缺乏无缝监管,保障房又可能步经适房、限价房后尘,成为权贵盛宴。
住房保障制度有效实施,有赖于个人征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只有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保障对象个人收入水平、资产保有水平及变化情况,才能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保障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就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而言,还远未达到这一水平,主要表现在数据极其分散、不完整,分属多个部门,缺乏共享机制。当务之急,建立多部门联动、跨地区的包括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等内容在内的个人征信管理体系,确保包括保障房分配在内的各项社会管理走上正轨。
日常化监管,不妨效仿西班牙马德里——社会福利保障住房纠察小分队每天按电脑抽选地址登门抽检,检查入住者是否享受此项福利的人群。专业化、常规化的稽查,可以对骗购行为形成一定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