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聘请法律顾问不是为减少麻烦
很显然,这不仅仅是法律的问题,还意味着用好法律顾问功夫在法外。这也是人们一直所讲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
河北省司法厅在4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河北省将推动律师担任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法律顾问工作,并建立健全省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市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将律师服务“法治河北建设”推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提出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很显然,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与当前我国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治国理政思路是相适应的。而且正如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所说,“此举可避免领导干部决策违法”。
但是,聘请法律顾问与避免决策违法,这两者之间并不必然画等号。这些年来,我们对建设法治政府一直是十分重视的。政府有着自己的法制部门,也大力推进普法学习,近年来招录的公务员更是大量具有法律背景,很多政府官员也进修法律专业。论对政府法律事务的熟悉程度,法制部门人员未必逊色于一些律师。而且,法律顾问也非新鲜事物。统计表明,目前,我国约有23500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可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是依然存在决策违法行为吗?
要在两者之间画等号,必须回答为什么要请法律顾问。现实中,一些政府法律顾问所做的工作,仅仅是为政府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民事和行政诉讼,甚至只是为了陪同领导接访。一言以概之,只是给文件把把关、帮政府减麻烦,而不是全方位全程性地介入政府的日常工作。而有些法律顾问,为了能够续聘, 给自己添上一道金字招牌,也失去了应有的独立性和法律精神,表现为一味迎合部分领导。如果法律顾问定位于此,作用自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