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法院纠错没有放不下的面子
2014-04-29 08:15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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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此案这般吊诡,存有冤案之嫌,河北省高院理应启动重审,尽快查清案件真相。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河北省高院认为,根据现实情况,最快的纠正方式应当是王进军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由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做出由河北省高院再审的裁定。没有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河北省高院也可以进行纠正,但过程将会非常漫长。
何以出现这种奇怪的“出口转内销”情况呢?2009年7月,河北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廊坊中院的判决,裁定书称“原审判决书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2011年4月,河北省高院还驳回了王进军申诉,指出没有相关充分证据支持。既然之前做出否定裁决,如今要根据新证据启动重审,即便不被追责,何尝不是一件有损面子之事?如此揣摩,“过程将会非常漫长”也就“情有可原”了。之前,有学者统计了20起典型的冤案,无一起是司法机关主动洗冤,由此也可见一斑。
可问题在于,还原案件真相、彰显公平正义与维护自身面子之间,究竟孰轻孰重?即便百万分之一的错案,具体到某个当事人,都是百分之百。司法权威固然重要,但这绝不在于它的判决“无懈可击”,更在于“有错必纠”的勇气和“出错速纠”的态度。王进军案何去何从,值得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