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公证收费机制也该改革了
2014-05-06 10:37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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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靳先生最近发现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存折,但当靳先生拿着存折去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需要其他5个兄弟姐妹先进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每人每笔200元公证费。这样算下来,要取出这480元,得先花1000元。最终,靳先生兄妹决定放弃取出这笔存款。
要取480元存款,竟然需要先花1000元公证费,倒贴520元,如此高昂离奇的公证收费标准,无疑让人大跌眼镜。可尽管荒诞离谱,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公证收费标准是完全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也是全国各地公证机构普遍执行的收费标准。因为依据1998年制定的《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这意味着,如果继承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便要向公证处支付2万元公证费;若价值500万,则要支付10万元公证费……
公证收费并不按实际公证成本或公证难易程度、责任大小来确定,而是简单地“按受益额的2%收费”,即便是像一纸《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样几乎没有什么成本的公证事项,也要“最低收取200元”,这样的公证收费标准,显然既不“公”、亦不“正”,有违国家法律对于公证机构“非营利”的基本公益定性。譬如《公证法》就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