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电网考试备考财会类:增值税基本原理、征税范围等
2015-08-19 11:29 | 华图网校 | 责编: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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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电网考试第二批即将进行,详细考试安排关注国家电网考试频道!以下是2015年国家电网考试备考财会类:增值税基本原理、征税范围及税率的相关知识。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在生产经营中新创价值征税。
增值额有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之分。
理论增值额于法定增值额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经常不一致,实务中按照各国规定的增值额,那些属于可扣除内容)各国增值税可按照固定资产处理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从增值额角度看:
增值税类型 | 计算增值额时可扣除的非增值项目 | 备注 |
生产型 | 外购的中间产品价值 | 不可扣外购固定资产价值 |
收入型 | 外购中间产品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 | 与理论增值额相符 |
消费型 | 外购中间产品价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 | 使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生产资料都不含税 |
【例题·单选题】2009年我国增值税实行全面“转型”指的是( )。
A.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收入型 B.由过去的收入型转为消费型
C.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D.由过去的消费型转为生产型
【答案】C有利于鼓励投资、税制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