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备考:专岗专训-海关系统工作人员素质要求
(四)出境个人分运行李物品
1.旅客将出境个人分运行李交航空货运公司后在货运公司柜台制运单。
2.旅客凭运单,有效护照、机票、个人物品申报单办理申报、验放手续。
3.旅客将已加盖海关放行章的出境个人分运行李运单及托运书交航空货运公司柜台。
4.如旅客委托他人办理报关手续,除上述手续外,还应出具书面委托函。
具体如下图所示:
(五)查验
1.查验岗位实行主管科长或组长派单制,由科长或组长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人员情况指派查验人员,并建立查验登记制度。
2.报关员需持号码牌及查验通知单到查验部门,交由海关派单人员等待派单查验。
3.实施查验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到场,并按查验人员的要求搬移、开拆货物。
4.货物查验后若单货相符,查验关员打印查验记录并签字盖章,货主或代理人在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海关办理单证放行手续。
5.查验发现单货不符,暂扣货物,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如下图所示:
(六)案件审理
1.案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违规案件。
2.违规案件当事人或授权人(应有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凭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接受案件调查。
3.调查审理人员依法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制作《调查查问笔录》,依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案件审理意见,并将审理意见报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复审。
4.案件复审后海关履行告知程序,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单》。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告知单》三日内有权向海关书面提出申辩和陈述意见,逾期视为放弃申辩和陈述的权利。
5.海关在当事人放弃申辩和陈述权利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出具《海关罚没专用缴款书》。
6.当事人须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关罚没专用缴款书》。15日内执行处罚决定并缴纳罚款,逾期缴纳罚款将按有关规定征收滞纳金。
7.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8.当事人缴纳罚款后,海关出具《物品处理通知单》,当事人凭《物品处理通知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后续手续。
具体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