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商法之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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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商法之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由于在破产清算的预期下,债务人及其管理层存在着较高的道德风险,各种当事人之间也存在着较尖锐的利益冲突,有必要设立中立的专门机构来执行破产程序管理特别是破产财产和事务的管理。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关于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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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