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务员申论热点:被关13天索赔1.3亿国家赔偿引发的深思
【参考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意味着,胡绪峰除了延安市公安局非法扣押的财物外,其被限制13天人身自由所能得到的赔偿,大约只有3000元。即使考虑精神损失等多种因素,最终决定赔偿申请人的数额可能也与1.3亿相去万里。
实际赔偿金额与胡绪峰申请的数额存在天壤之别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规定本身。依据国家赔偿法,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主要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解除查封扣押等为主,余者只赔偿“直接损失”。这意味着,虽然胡绪峰称13天的拘留对他的生意造成了灭顶之灾,使得企业和他个人名誉扫地,合作伙伴大多离他而去,“1.3亿元的赔偿也无法挽回企业的损失”,但获得1.3亿元赔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至可以说没有可能。
【提出对策】
本案主要原因是民警薛延河等人非法刑拘对胡绪峰造成的损失引起的国家赔偿问题,赔偿是一定的,但赔多少却是有着区别的。
无论是从哪些方面来说,都必须让受害者受到的损失最小化。
国家赔偿的方式主要是太过于拘泥于“直接损失”,对于很多受害者来说,精神赔偿也需要提高,在这些方面有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不过,国家赔偿也是花的纳税人的钱,因此,在国家向受害人赔偿的时候,也需要向责任人进行追偿。在本案中,不管最后延安市公安局赔偿了多少钱,在履行赔偿责任后,都应依法向薛延河等人追偿,要求其承担部分甚至全部赔偿费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警示当事人不敢滥用手中的权力。
当然,根据媒体的各个报道,胡绪峰与薛延河等人还有着经济纠纷,其中具体问题还需要更深入的追查了解,这就需要依靠司法机关的追查了。虽然这一点看起来跟本案没有直接联系,但必然对造成胡绪峰被非法刑拘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清晰的追查薛延河等人的问题,查看他们非法刑拘背后是否有着利益冲突,而他们能够非法刑拘一位人大代表13天之久,公安部门又是如何掩盖的?这一切,都需要更深入的彻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