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常识备考技巧:历史上的今天8月第九讲
二、公务员的各项制度
(一)公职的取得
1.公职的取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40条新修改: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1)选任制:各级权力机关选举的领导职务公务员
(2)委任制:是指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种制度。委任制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干部任用形式。
(3)聘任制:适用于专业性或辅助性职位,涉秘除外
《公务员法》第100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公务员法》第103条: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2.重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13条新修改: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32条新修改: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26条新修改: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第34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公务员法》第44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