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学校不能对高中生进行(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开除学籍
D.送去劳动教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此规定表明,学校按相关规定是可以开除学生的,比如触犯刑法。警告、记过都是典型的对学生进行处分的方式。而把高中阶段的学生送去劳动教养,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劳动教养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故本题选D。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初中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