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下列情形,收养关系可以成立的是( )。
A.甲(男,28周岁,未婚)收养2周岁的孤儿
B.乙(女,50周岁,离异)收养自己15周岁的亲侄子
C.丙(女,60周岁,丧偶)收养自己19周岁的继女
D.丁(女,45周岁,有配偶)单独收养自己5周岁的外甥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收养的条件
【华图详解】根据《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甲不满30周岁,不具备收养人的条件,故A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根据《民法典》第1099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B选项中50周岁乙收养15周岁的亲侄子,不受相差40周岁的限制,故B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故D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也就是收养的对象必须是未成年人,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19周岁是成年人,不能再被收养,故C错误。
【华图提醒】收养的条件是历年客观题高频率考查点,同时对于主观题也很具有可考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98条修改了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一名子女的可以收养一名子女;②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⑤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收养人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101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民法典》关于收养法修改的内容较多,考生多注意修改的法律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