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中,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 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是( )。
A.选举业主委员会
B.筹集建筑物的维修资金
C.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D.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华图详解】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述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华图提醒】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还可考查简答题。
知识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民法学 所有权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