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出差,委托同事乙照看其9周岁儿子丙。某日,乙将丙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出去打麻将。丙在玩耍时将邻居小孩丁打伤。丁的损害应由( )。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承担责任,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无答案(由于法条变更,题目选项无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E
参考解析:
【考点】监护人责任
【华图详解】《民法典》第118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被监护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对于丁的损害,甲应当承担责任。又由于乙受甲的委托照看丙,乙将丙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出去打麻将存在过错,所以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根据委托合同的有偿和无偿等因素,决定责任范围。相应的责任既不是连带责任,也不是按份责任、补充责任,故现在无答案。
【华图提醒】本题原答案为C,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知识点: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民法学 侵权责任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