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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考研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多选题)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B.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

C.县人民法院院长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D.乡人大主席负责召集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华图详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A正确。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故B正确。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C正确。第15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故D错误。综上可得,本题选ABC。
【华图提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因其具有明显政治优势,屡屡考查,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人大代表的人身保护都是考查重点。考生对此要特别注意。

知识点: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中国宪法学 国家机构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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